前兩天跟朋友聊到一個小朋友,我們幾乎百分之九十九確定她是踢,
但她似乎又刻意表現出來她恐同,當然,沒看過她身邊有交往密切的女性友人,
不過,每當有個特定人物出現時,她會特別的開心,那個開心是平常不會出現的。
我跟朋友說:「她們兩個怎麼不要在一起?」
朋友說:「對啊,要怎麼讓她知道自己的性向?」
朋友又說:「她現在幾歲?28?那沒關係啦!我也是到30歲才確定自己要跟女生在一起的。」
我很驚訝,「啊?你到30歲才確定自己是喜歡女生的?怎麼那麼慢才確定?那樣很可憐,很辛苦。」
「不會啦,我確定自己是喜歡女生之後,上天就讓我遇到她了,然後就一直到現在,其實沒有走什麼冤枉路!」
啊,聽到朋友這麼講,仔細想想,反而是我比較可悲比較可憐,我常自認自己是個天生的踢,從小就知道自己喜歡女生,長大後確實也交了不少的女朋友,還常常大言不慚的幫朋友當愛情顧問、愛情軍師,幫大家排解疑難雜症,哈,到頭來呢,已經年過半百的我,卻是孤家寡人一個呢!
所以,什麼時候知道自己的性向,其實不重要,只要在傻傻的走上婚姻之路之前知道就好,重要的應該是有一個人可以長長久久的陪在你身邊,這才是重點吧!
值得安慰的大概就是身邊還有幾個好朋友吧,不至於讓我真的變成孤家寡人。
朋友可能也是怕我一個人,常常找機會出來吃飯聊天,看著當時吵吵鬧鬧的可以走過那個時期,現在感情穩定,生活美滿幸福,實在也是很替她們高興。
替她們開心的同時,仍躲不過一絲的孤寂,不過,明天應該就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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