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曆年前朋友特意送東西來,朋友打電話給我,提醒我要到警衛室拿,講到最後,朋友說:
「有一包要給咪咪的,幫我們拿給她。」
我有點沒聽清楚,也以為自己聽錯了。
「誰?拿給誰?」
「咪咪啊,幫我們拿給咪咪。」
「咪咪?幹嘛還拿東西給她?」
「你跟她分手,但我們還是當她是朋友啊!」
你看,同志的心就是這麼的寬廣,不分彼此,無遠弗屆~
唉~我親愛的朋友,真的謝謝你們愛屋及烏,但是,你們當她是朋友,她呢?會當你們是朋友嗎?
當然不會!我確定不會的,因為她是如此的恐懼同志,怎麼可能敢跟同志作朋友?
一段感情的結束,很難去探究、搞清楚其中的原因,就不愛了嘛!還能說什麼!
我總認為,分手後應該要讓自己活得更好,更精彩,至少在我們內心小小自私的想法是想要讓對方覺得:錯過你,是我此生的遺憾。而不是:還好分手了!祖先有保佑!
不想在分手後再去批評對方如何如何,這真不是我的風格,如果可以好聚好散,劃下完美的句點,也是很不錯的。而且台灣那麼小,走來走去也會遇到,當不成情人至少可以當個朋友也是不錯的。
不過,理想總是理想,現實仍是現實,總是很難一致。
當彼此越來越有距離時,少了很多的任性、不講理、自我等等,少了爭執的因素,那麼有些東西至少因為距離因為迷濛,不是應該看起來會比較好一點?
看來似乎並不是這樣的。
現實總是殘酷的!
分手後仍有機會跟她接觸,真的讓我有點嚇到吃手手,一個人怎麼可以改變的這麼快?這麼大?
過去那個工作認真、對朋友熱情、穿著大方得體、個性開朗不拘小節,讓我覺得心儀的女生,怎麼一轉眼變成工作馬虎不認真、只看眼前利益、穿著俗氣不得體、事事斤斤計較的大嬸?突然間,我都開始懷疑自己的眼光了?當朋友的後面有一群烏鴉飛過,頭上三條線,向我投射出「你的前女友....」的眼光時,我簡直要挖個地洞鑽進去躲起來了,只能對朋友投以「我瞎了」的表情。如果只是穿著打扮沒氣質倒也還好,只是降低她的水準,但是當她做出一些傷害到朋友的事情時,我就真的幾乎要對朋友切腹謝罪了。
朋友跟我說:其實最難過的應該是你吧?你一定很難適應這樣的她。
或許是吧!七年實在是段不算短的時間,七年的相處,即使因為意見不和價值觀不同偶有爭吵,但是,對一個人的本質又或是說所謂的氣質,應該總不會看錯吧!如果真的看錯,也早該發現,應該不用等七年吧?剛開始看到她的大轉變,確實讓人難接受,不過,時間是最好的療藥,最近已經可以視而不見,常常她從我面前飄過去,而我什麼也沒看到。(有感覺功力大增~呵呵)
我只能想,就當作相欠吧!或許這就是我此生必須要修的功課,或許哪一天功課做完了,就不需要再看到可怕的畫面,不過,感謝我的朋友必須要陪著我一起修~
有時候真的不禁要想,過去的那七年,到底我看到的是什麼?是我眼睛有業障?看到的都是假的?是她演技太厲害?其實這才是真正的她?
所以,曾經擁有,不代表任何意義,甚至,那可能只是一場惡夢而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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