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,今天聯合報有一則新聞,應該很吸引大家的目光吧!

不,不只是吸引目光,應該說那真的是同志殷切盼望的東西吧!


「挺同志婚 東京首度發伴侶證」

日本東京澀谷區區公所今天開始發放挺同志婚的「伴侶證」, 伴侶證是針對住在澀谷區內的20歲以上的同性伴侶頒發的。在發行伴侶證時,需有明確記載兩人是具有愛情與互信關係的誓約書。

今年3月,澀谷區通過規定要發伴侶證的條例,內容明載,醫院、不動產業者對於持有伴侶證的兩人要視同夫婦,如不遵從這勸告,將公布業者的名稱。

對同性戀者而言,今天是歷史性的一天,在JR澀谷車站前知名的「忠犬八公」銅像,掛著「伴侶證開始發放的」彩虹色肩帶。

世田谷區公所這項措施是根據該區的要領規定,提出誓約書的人必須是20歲以上、2人都已住在世田谷區者可提出誓約書。伴侶證並不具法律效力。

世田谷區區長表示,「雖是一小步,但希望將這張紙所帶來的力量變大。除了希望各界了解之外,也希望教育單位等也能加深了解,有妥善的因應,進而促使國家的制度改變。」

原新聞連結:

「挺同志婚 東京首度發伴侶證」

日文新聞連結:

同性カップルに証明書発行 「家族として認められ感激」

去看了一下日本雅虎的報導,這對伴侶增原裕子與東小雪已經共同生活了四年,兩年前還曾經在東京迪士尼樂園舉辦婚禮,但是,當增原裕子在兩個人共同租借的房屋契約中註明與東小雪的關係,寫上「妻子」時,被房仲指示更正為「朋友」;而當東小雪身體不舒服送到醫院,增原裕子被醫院詢問與病人的關係時,也只能謊稱「我是她姐姐」。

其實,最近正好看到有一本書「說好一起老」,就凸顯出同志伴侶所面臨的痛苦。「最相愛的兩個人,卻是法律上的陌生人」這句話表現的實在太透徹了。就因為法律上的不認同,不要說財產的繼承了,我們連想陪最親近的人走上人生最後的那一刻,都不被允許,這不是太殘忍了嗎?蔡依林之前出的「不一樣又怎樣」的MV,就真實的表現出同志最卑微的要求。

或許要走到真正同志平權的路還很遙遠,但,「伴侶證」,這小小的一張紙,卻是同志平權路上的一大步,東京,妳真棒!

我們也想要,「伴侶證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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