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你而言,家人,這個名詞,你會怎麼解釋?
我覺得這兩個字所表現的意義是非常多層次,但卻又錯綜複雜的。
家人,你可以單純的表現出非常親近、親密,無法割捨的感情。
家人,你也可以傳達出雖然非常親近親密的關係,但卻因為某種因素,縱然想捨棄,卻無法切斷彼此的關係。
而最慘的是,家人,也可以用於不知道到底該把這個人定位在哪裡時,就用這個名詞來表現。
所以,很多人分手後,會把前女友定位在「家人」,但我不知道當把前女友定位在家人時的心態是前面所說的哪一種?
我不太喜歡把前女友定位在家人這個層次上,如果分手後還可以當朋友的話,跟圈內人講的時候就說是前女友,跟圈外人聊到時就說是很好的朋友。說家人,我反而不知道到底自己的情緒該如何歸類。
一段感情的結束一定有很多很多的因素,絕對不是單一狀況,實在無法一概而論誰對誰錯。
但是如果潛意識裡是無法接受這段感情,希望可以把這段過去擦掉,那也大可不必再假假的說是家人了吧!聽到這兩個字時,反而覺得刺耳。不是嗎?
對於因為不認同同志感情而結束的感情,在之後聽到對方說跟我的關係是家人時,我彷彿看到有陀爛泥,硬黏在人家手上,不管那個人再怎麼甩都無法把那陀爛泥甩掉,於是對方只好接受爛泥的存在。而我感覺,我就是那陀爛泥。
所以,如果不是因為不可抗拒的家庭因素而分手,是因為認同或是移情別戀之類的個人因素而分手時,當彼此再見面時,或是在形容這個你所謂的生命異象時,大家就客客氣氣客套一下,不用刻意說是家人,我們同志可是罩子很亮的,知道什麼話可說,什麼話不可以說的,更不會因為聽到你把他當家人時,就會開心,或是覺得得到什麼恩寵似的。
下次,別再說家人了吧!就說是認識的人或是一個朋友、一個老朋友吧!這樣反而自在、舒服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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