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一篇文章「有些事你根本不曾忘記,只是想不起來而已。」看了幾次,總覺得這句話有語病,想不起來不就等於忘記不是嗎?當然,文章的內容是敘述一個人勇敢的去追尋二十年前的愛情,並且得到幸福,也確實是篇好文章,不過,我總覺得不踏實,不知道哪裡怪。
後來想想,好像應該是:有些事情不曾遺忘,只是不願想起。好像比較貼近自己的感覺吧!
當然,兩句話的立場與結果是完全不同的。
前面一句,可以是喜劇收場;而後面一句,則幾乎注定是悲劇的演出。
在我們的人生中,很多事情因為太傷,我們會選擇讓時間將它淡忘,或是選擇不再想起,只把那個傷痛就那樣固定凝固在那裡,成為只是我們人生的一個部份,一個記憶,而不希望再受干擾。
這樣的感受,大概每個人都有吧?
二十歲那年認識的女孩,當時她已訂婚,在她的生命中,唸書、畢業、跟喜歡的男生結婚、生子….一輩子都已經計畫好了,而我並不是她的生涯規劃中該出現的人,她也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她會喜歡一個女人,後來我們決定選擇讓那段感情畫下句點。
當然,結束一段感情又不是像電腦上的刪除鍵一樣,一按,一切都消除掉。
當我們都選擇轉身離去時,她卻又再次走向我,讓我再次陷入猶豫不決之中,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?每一次走向她,她卻又潑你冷水,告訴你她還是選擇男朋友、選擇婚姻,當我轉身離去,她又拉住我手,一次又一次。
最後一次當我轉身時,我跟自己說:我不會再回頭。
所以,當她又走向我時,我跟她說:我們不可能了,妳還是選擇婚姻吧!
這一次,我們彼此都沒有再回頭……
我想,人生中真的有很多事情,我們雖然不曾遺忘,但是也不願想起。我們無法遺忘,也無法將其完全抹去,但是卻希望可以將它塵封於記憶的某一個角落的某一個盒子裡,然後將其上鎖,讓它真的就只是一個回憶而已。
你呢?有什麼事情是:不曾遺忘,但是也不願想起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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